这两种龟是濒危野生动物,买卖有罪

买卖濒危野生动物龟类,如某些特定种类的海龟或陆龟,确实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将面临刑事处罚。因此,买卖濒危野生龟类不仅是违法行为,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请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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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纹陆龟。 通讯员供图

晨报讯(通讯员 溧检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冒群)近日,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提起公诉。

小安几年前通过QQ加入了网上养龟爱好者交流群。2016年至2017年,小安在QQ群里结识了卖家,分别以4200元、700元价格收购一只辐纹陆龟和一只印度星龟。后又因答应给网友的印度星龟治病,收养一只印度星龟。2019年4月27日,小安用纸盒携带辐纹陆龟和印度星龟前往交易地点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在小安家中搜出另一只印度星龟。经鉴定,涉案的辐纹陆龟和印度星龟分别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附录2中的物种。目前,涉案的辐纹陆龟和印度星龟已被移交给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