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我们家扇耳光,可能会致命。关于插筷子的习俗,丰县老家有这个传统,但现在年轻人不太懂规矩。据说很多年轻人不太懂这个规矩。很多人认为用勺子舀食物时不能直接对着别人,这样不礼貌。
蒜爆鱼。我个人认为,鱼的重量最好控制在二斤以内,一斤七两到二斤的鱼口感最好,而且必须是现宰的,因为鱼超过二斤后口感会变差。我个人认为,不要批评我。我个人认为,韭菜、青椒炒蛋和青菜的比例应该是3:2:1。大部分人都喜欢吃干虾和鸡蛋,但鸡蛋吃多了可能会腻。这是我的个人看法。
我个人认为,鱼丸最好是用绞肉机搅成肉筋和颗粒,再加上适量的葱姜,这样口感最好。如果鱼丸太碎或太烂,口感就不好了。鱼丸和肉丸都要有质感和嚼劲,才好吃。希望下次丰县老丰县的蒜爆鱼能让大家满意,希望大家能提出宝贵意见,谢谢大家。重庆,王先生请朋友吃饭,点了一只“活鸡现杀”,结果一群人吃出10个鸡爪!一只鸡明明就2个鸡爪,怎么凭空多出8个?疑惑的王先生偷偷跑到后厨一看,差点惊掉下巴!只见他点的那只鸡居然“死而复生”,好好地呆在桶里?
王先生请朋友吃饭,想讲个排面,就带朋友去吃活鸡现杀。但是他考虑到人多,特地选了一只五斤七两的鸡,称好重以后,看着服务员把鸡扔到后厨的桶里,他回到位置上,和朋友聊天等上菜。
很快,菜就陆续上来了。大家有吃有喝的聊了起来。吃到一半,一盘热气腾腾的鸡被服务员端上了桌。王先生赶紧招待朋友说:“来来来,这是今晚的硬菜,现杀活鸡,肉质肯定很鲜美很嫩,大家快尝尝!”
朋友们听王先生这么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纷纷拿起筷子夹肉吃,可是入口以后都有点懵?
“活鸡现杀就这味道?怎么口感就像超 市卖的那种冷冻鸡一样?”有个心直口快的朋友皱眉说道。
其他人的心里其实也是这样想的,但个时候也不好去说啊!如果是饭店调包,那他们也没证据!而且这是王先生请客,不想让他难堪不舒服,就说可能是厨师烧得不好,把鸡烧难吃了!
王先生自己也吃了一口,确实感觉味道不对劲,一点都不新鲜?
正当王先生想问问老板的时候,那个心直口快的朋友又说:“不对啊,我居然吃到了3个鸡爪子,怎么会多一个出来的?难道是老板送的?
听到这里,大家都觉得这鸡不对劲了!一桌人也没兴趣吃鸡了,大家就在盘子里一直扒拉找鸡爪的肉,结果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虽然鸡爪子已经被剁碎了,但是经过大家的拼凑,居然拼出了10只鸡爪子,而且颜色还不一样!很明显,王先生的那只鸡被调包了!
王先生气坏了,偷偷起身跑到后厨。这不看还不生气,越看那是越生气啊!刚才他点的鸡好好地在桶里待着,压根没被杀掉,那他们吃的什么鸡?
而这时候,另外一桌的客人看王先生他们拼出了这么多鸡爪,也感觉不对劲,他们也跑到后厨去看,结果发现他们点的那只鸡也还活着!
这下,王先生他们都知道被坑了!这餐馆用活鸡当幌子,每天把笼子里的鸡给大家挑选,然后拿到后厨就扔到一边。等客人走了,又放回到笼子里!
给自己吃的是冷冻鸡,赚的却是活鸡现杀的钱,王先生和邻桌知道以后,气冲冲地找老板算账!
老板连忙推卸责任,说自己也不知道,可能是厨师搞错了材料,愿意重新给王先生他们换一份。但王先生他们不同意,直接报案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餐馆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餐馆把冷冻鸡当活鸡卖,骗王先生他们杀的是活鸡,显然已经构成了欺诈消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这只5斤7两的鸡已经价值几百元,按照退一赔三的话,餐馆赔的可不止500 了!后来在警方的调解下,店家赔了王先生和另一桌各1000元!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我工作的那家饭店也是这样干的,因为活鸡现杀现做的时间太长,都是先把鸡高压锅炖好冷冻,有客人点的时候再拿出来!,点杀鱼、鸡、兔等等都是这么个套路!就是你看到宰杀直到下锅,出锅上桌都有可能给你换了!
也有网友说,我在饭店点一条鱼,鱼身上有掉鳞情况。厨师拿去后堂宰杀,等我从洗手间出来经过鱼缸,发现那条鱼又回到鱼缸?而此时我们桌上的鱼上桌了,我就喊饭店老板理论,老板气急败坏的网起那条鱼,摔在地上,说让我们看着烧!我好怕厨师加口水!
还有网友说,开过烤鱼店,如果客人点现杀的我们一般不会给做现杀的,哪怕你当场把鱼摔死,你吃到的也不会是那条,原因有两点,现杀出来的鱼不经腌制不入味,做出来味道不好。现杀现烤时间太长,一般人等不及!
看了网友的评论,发现这种现象是司空见惯了!但顾客不傻,以后大家出去吃饭都要留个心眼,安排个人盯着后厨很有必要。也希望餐馆能诚信经营,把宰杀的过程透明化,弄个监控让顾客吃得放心!
只能说,这店家“偷鸡不成蚀把米",口碑会慢慢地毁了。要想生意好,诚信少不了,欺骗顾客,就是为自己关门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