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甲鱼、鳄鱼是否能吃?官方:将进一步明确“禁食名录”

关于养殖甲鱼、鳄鱼是否能吃的问题,农业农村部表示,将与国家林草局协商,调整完善相关目录和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范围。在此之前,已列入相关保护名录的物种将通过文件形式尽快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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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李亚南)对于养殖的甲鱼、鳄鱼等动物是否划归“禁食名录”,中国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27日在北京表示,目前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禁食范围。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将“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保护范围外,对“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一概宣布予以禁食。

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

对于《决定》中对有一定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等两栖动物未有明确相关规定的情况,韩旭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农业农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

“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我们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韩旭说。

针对果子狸等非珍稀动物登上“禁食名录”,中国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表示,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之前侧重点放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上。果子狸虽然不在国家重点保护名录里,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公布的决定,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不管是不是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关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韩旭表示,就是规定哪些动物属于畜禽,而不是陆生的野生动物,哪些动物的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属于畜牧业生产。

韩旭介绍称,“我们所指的畜禽主要是指人类为满足肉、蛋、乳、毛皮等需要,经过长期劳动驯化的各种动物。其和野生动物有很大区别,主要有四点:一是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地应用;二是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三是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四是符合国际的惯例。”

韩旭表示,从200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现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目前我们正按照人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韩旭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