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禹城市疾控中心联合莒镇卫生院对家禽规模养殖基地及屠宰场进行禽流感外环境采样监测工作。
工作人员现场采集笼具表面擦拭标本、宰杀案板擦拭标本、禽类粪便标本、清洗禽类污水标本、禽类饮水标本共计50份,并耐心向家禽养殖基地及屠宰场员工普及禽流感防治知识。
采样工作结束后,样本立即送至禹城市疾控中心进行病毒检测。疾控中心将密切关注检测结果,继续开展禽流感外环境采样各项监测工作,切实为禹城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杀了的猪肉可以取样检验,如结果是病猪可即刻处理,为什么要拉走罚款,都是一方百姓真能下很手。//@蓝星265:这是国家为了卫生防疫,规定由屠宰场统一屠宰再批发零售的,防止死猪病猪流入市场。吐小兔2
“猪是自我己养的,我在自家己里杀自养己的猪,犯了家哪的王法?凭么什就罚要我4万块钱?”宋大因爷此拒承绝认和纳缴罚款。不久后,竟然被又农业村农局以不拒履行罚处决定为由,将宋爷大告了上法庭。 湖南江平的名一农民为因杀猪被卖罚4万元,并拒缴绝纳罚被款告法上庭。这起事引件发了会社广关泛注和反思。 2021年年前,在湖平南江一的个小庄村内发生一了起农杀民猪卖被的罚事件。这名民农名叫叫建宋辉,时年64岁,出生湖于南江平的一个远偏山村。宋爷大家世里世代都代是农民,年前,他准在备出两售头已宰经杀成完的猪肉时,被业林局的法执人当员场查获,并带走猪了肉,向宋爷大罚款4万元。一杀听自家的养猪要还罚款,大爷不怒禁了,当怼场了句“我杀家自猪,凭啥罚40000”? 这件事情引发的社会关注和反思,显然不仅仅是一个杀猪事件,而是涉及到社会的法律和道德的尊严。当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看这个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谁,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应该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对于宋爷大而言,杀自家的猪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屠宰和检验,则存在着安全问题和健康隐患。因此,林业局和农业局对于宋爷大的处罚并没有错。 然而,如果我们站在道德的角度看待这个事件,我们会发现,这种处罚是否合理还存在争议。宋爷大在这里从自身道德价值观出发,认为自己只是杀自家的猪,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益,而且自己的行为也是符合农村生活的传统。因此,他的质疑和不理解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需要将法律和道德的角度结合起来看待问题。在法律的框架下,我们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法乱纪。但是在道德的角度下,我们也需要考虑到传统文化和情感上的因素,不要过分单纯地看待这个事情。我们需要寻求一个平衡点,让法律和道德可以得到共存。 最终,我们需要做的事情是传承人类的优良道德传统,加强道德教育,增强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追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通过教育,让人们树立起尊重法律和尊重别人的意识,提高社会人的道德素质,加强对于基层群众的宣传和引导,促进法制和道德建设的共同进步。 此外,政府也应该在制定政策时更加贴近群众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农村生活的特点与传统文化。加强对于农村的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帮助农民过上更加舒适和幸福的生活,提高农村地区的发展水平,也可以促进道德建设的共同进步。 总之,这起事件可以反映出我们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种矛盾,让法律和道德的共存成为可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希望大家都能够从自身做起,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平等、法制化、道德化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