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穆村派出所爱心接力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柳林穆村派出所迅速行动,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彰显了警民携手共护生态的爱心接力。专业处置后,红隼得到妥善安置,体现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高度重视与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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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穆村派出所成功救助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在穆村派出所值班室,记者看到在笼子里关着的两只小鸟精神萎靡,缩成一团,无法飞行。


据了解,穆村派出所民警在进行自然灾害排查过程中发现路边蜷缩两只小鸟,其中一只疑似受伤,随即将其带回并及时联系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前来救助。


【采访:穆村派出所副所长 宋吉林

今天上午九点钟左右,我所组织民警在杨家坪山上进行自然灾害排查,走到一条小路边,发现路边地里面有两只小鸟,不起飞,我们当即用手机扫描以后查询,初步认定是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当即我们就报告了柳林县林业局,并将两只小鸟用笼子带回派出所进行救助。】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穆村派出所查看,并与中阳县闹泥山庄野生动物救助站联系,经现场辨认,确认需救助的禽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通过检查发现,两只红隼身上并无明显外伤,但不能飞行原因不明。为了让红隼得到更好的养护,民警将其交给救助站,进行专业救治。


【采访:中阳县闹泥山庄野生动物救助站联络员 许三君

我们是中阳县闹泥山庄野生动物救助站,接到柳林县林业局救助的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我们赶来,把两只红隼接回救助站。(我们)提倡全民关注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到伤病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喂养或盲目放生,要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使野生动物得到有效救治,警民携手,共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记者:高雅

柳林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