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龟龟离家日记,同伴已成小偷盘中餐,龟壳催人泪下...

《小龟龟离家日记》:小龟龟离家探险,却遭遇不幸。归家途中,发现昔日同伴已成小偷盘中餐,现场遗落的龟壳触目惊心,催人泪下。小龟龟心中悲痛,誓要更加坚强,为同伴们寻找一个安全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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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

我们小时候写得多

或者是某某的恋爱日记吸引眼球

但今天我们推荐的是小龟龟离家日记

你看过吗?

4月4日,侯先生发现养殖场里被盗乌龟一批,价值一万余元。4月8日15时许,侯先生去到杨和派出所报案。

4月8日18时30分,民警抓获嫌疑人李某、陆某,追回被盗龟只12只、龟壳1个,并缴获作案摩托车一辆。

小龟龟的离家日记

办案期间,民警发现小龟龟的“离家日记”,里面的文字透露了小龟的离家历程,使人心酸,催人泪下。

第一次离开家,我好害怕

我名字叫小龟龟,是一只绿线草龟,生活在一个大家庭,每天很多兄弟姐妹一起玩耍。

但是4月2日这一天,我和同伴们命运发生了转变。我们被两名陌生男子从“家”带走。

嫌疑人指认盗龟地点

(小龟:这是我的家)

朋友离世,兄弟被煮

带走期间,我几个“朋友”不堪奔波,离开龟世,它们就睡在后花园内。后来,我又看到“兄弟”被放入锅中。

嫌疑人吃掉的龟

(小龟:兄弟,你怎么只剩壳了~~)

重见天日,小龟回家

我们被放到陌生的鱼塘几天了,依然每天等待着“回家”的希望。

4月8日,民警蜀黍来了,我和剩下的同伴终于可以“回家”了。

指认被盗乌龟

(小龟:这是我的帅照)

民警接到报案,快速开展走访群众开展调查,最终发现线索,锁定了嫌疑人,仅仅在3小时内就抓获2名嫌疑人,起获被盗龟只12只、龟壳1个,并缴获作案摩托车一辆。

指认被盗乌龟

(小龟:这是我和兄弟们的合影)

目前,李某和陆某因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千元以上。(佛山立案标准)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佛山标准)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佛山标准)

最后小编再加一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来源:高明公安